关于联赛下半程各参赛队伍补充队员的规定
为了给更多的篮球爱好者提供参与联赛的机会,特规定联赛赛程过半后,各队可根据情况补充最多三名队员,具体要求如下:
(1) 联赛期间各队可随时向组委会申请补充队员,但补充队员必须要在赛程过半后才能上场参赛。例如联赛赛程共11轮,则补充队员要在第5轮过后(不包含第5轮)允许上场参赛;
(2) 补充队员的身高不得超过185cm,允许185cm及185cm以下的队员参赛;
(3) 各队补充人数与之前报名参赛人数之和不得超过联赛报名规定要求的上限;
例:联赛报名要求最多20名队员,如果报名表填写18名参赛队员,那么补充队员人数最多为2名;
(4) 报名参赛的队员资料各队伍要及时通知组委会,并按要求进行核对身高及身份;如果出现补充队员的身高或身份不符,则不允许补充该队员。如果擅自安排违规补充队员参赛,则凡有违纪队员参赛场次一律判对手20:0获胜。双方违规则双方本场积分均为0分。
(5) 补充队员的申请请于2011年6月26日之前提交组委会审定,如果补充队员未能及时通过组委会的身高及身份核对,则不允许参加后续淘汰赛阶段比赛。
另:已报名参赛的各队队员要按规定正常参赛,如果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参赛,则冒名顶替者参与场次一律按对手20:0获胜处理。
2011城市篮球冠军联赛组委会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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