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保证联赛的正常进行,联赛期间,凡因为非比赛正常进行而造成的后续比赛延迟(如迟到等),一律按拖延比赛处理,相应处罚请参考竞赛规程第九条、报名中(三)参赛队员报名条件的第7条处理。
附:竞赛规程第九章(三)参赛队员报名条件中的第7条:参赛球队每场比赛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报到,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不足5人上场比赛的球队,本场比赛作弃权处理,且直接判对手20:0获胜;双方均未按时到达则本场比赛按双方弃权处理,经双方协商后可按如下选择:本场比赛打到下场比赛开始结束,以结束时比分作为全场比分;或双方择日进行,费用另计;
2. 因为比赛正常进行,例如加时赛等因素导致后续比赛未能按时开始的,后续比赛正常顺延进行。
3. 主队和客队队服颜色接近的,客队队员上场要穿联赛提供的背心以便区分。
城市篮球冠军联赛2011组委会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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